华中科技大学硕士报考条件

来源:华中科技大学硕士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2-01-18

一、报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

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必须有国家

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含一门外语成绩,理工科还必须含数学成绩)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人员不能跨

专业报考。相关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报考要求详见招生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专业型硕士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可。

1、报名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研究生报考各项基本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研究生报考的各项基本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工商管理硕士[1251]、公共管理硕士[1252]、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专业学位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三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

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1051]/口腔[1052]专业学位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研究生报考的各项基本要求。

2)符合医师资格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生。

3)符合最新的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的要求(注: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已纳入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的学员,不得重复申报)。

三、我校2022年招收单独考试的专业仅包括(1)法学院:法学[0301]的法学理论、刑法学、经济法学、科技法与知识产权法和计算法学等5个方向;(2)管理学院:经济法学[030107]的知识产权法方向。录取类型均为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回原单位定向就业。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研究生报考各项的基本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考生需在报名时向报考院系提交有关材料以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硕士研究生,须符合国家和教育部的各项招生规定。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生的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我校各院系组织的复试,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推免生接收办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考生的推免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