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博士学位课程是以专业为导向、结合先进的研究成果和实践技能的高阶学习课程。本课程适用于具备一定管理经验的各行业教育专业人士。
课程内容涵盖高等教育、非高等教育、教育企业、非牟利性教育组织和政府组织的管理与发展。本课程采用密集式授课,辅以资深教员提供一对一的研究能力,测量与评估,以及论文指导。
1、课程将采用密集型教学模式。
2、学员毕业需要完成47学分,包括:
3、a) 修读课程21学分;b) 专题讨论4学分;c) 实践4学分;d) 论文18学分
4、课程主要采用中文教学;部份教学材料有英文内容
5、修读教育博士学位课程学员于第二学年选择指导老师,申请者无需再申请时联系指导老师。
教育学博士教学科目
1、教育领导与政策分析(学时:45、学分3);
2、组织与领导:从理论到实践(学时:45、学分3);
3、教育研究方法(学时:45、学分3);
4、高学习而组织(学时:45、学分3);
5、数据与决策(学时:45、学分3);
6、比较与国际教育(学时:45、学分3);
7、研究写作与伦理(学时:45、学分3);
8、专题讨论班(学时:60、学分4);
9、行动中的实践(学时:30、学分2);
10、独立研究(学时:30、学分2);
11、博士论文(学时:-、学分18)。